配置线索回收规则
对已分配但在限定时间内未进行跟进处理或转化的线索,自动启动强制收回至线索池的机制,盘活线索存量资产。
概述
💡 建立严格的时效回收机制,规避销售对线索跟进迟缓,将资源循环流转释放以提高线索利用率。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角色权限:CRM 管理员 或 线索运营主管
- 前置配置:已启用线索池并设定了明确的跟进时效考核指标。
- 依赖条件:无
配置步骤
- 在 管理 首页,前往 业务规则管理 > 线索回收规则 页面。
- 点击 新建回收规则,在适用线索池中选择相应的线索池或勾选“非线索池全局线索”。
- 配置 超时提醒规则:设定未分配线索创建或退回后如果在规定天数内无人领取则提醒线索池管理员;设定已分配但未转化线索自分配后如果超过设定的天数/小时无任何跟进记录,则发送 CRM 通知提醒负责人及管理员。
- 在 回收执行设置 区域,勾选 自动回收至原线索池/指定线索池 开关,并选择超时的具体动作时限。
- 点击 保存 按钮,系统后台的计划回收任务将按当前设定的回收规则周期性自动扫盘执行。
验证方法
- 挑选一条符合规则且已被分配的测试线索,在此期间不进行任何跟进记录写入,等待规定时限到期,验证该线索的负责人字段是否清空,状态是否自动重置为未分配并回收至对应线索池。
- 查看原负责人的系统通知记录,核实其是否在回收前收到了时效预警通知。
注意事项
WARNING
一旦线索回收规则生效,已分配的跟进记录如果因非系统内置动作跟进(例如线下电话而未在CRM填写销售记录),仍会被系统盘定为未跟进并强制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