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立应收
结算立应收是当交易金额无法提前预测,必须在产品实际交付或服务完成、经过结算确认后方能建立应收计划的业务模式。
业务价值
在包含安装调试费、耗材实测费或按项目工时结算的交易场景中,合同签署时的金额仅为预估额,无法作为财务直接立账的债权凭证。通过“结算立应收”模式,企业可依据交付后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发起立账申请。这能避免由于交付量变动导致的前后期账款不一致,保障财务对账精度,满足复杂项目管理的收款勾稽诉求。
核心概念
| 概念 | 定义 | 关联对象 |
|---|---|---|
| 结算单 | 记录特定交付批次的产品名称、实际交付工程量及结算金额的主从结构单据 | 客户、合同、销售订单 |
| 结算金额 | 交付人员依据实际成果填写的结算数额,是系统级的必填属性 | 结算明细 |
| 待立应收金额 | 结算单中尚未流转生成应收单的余额金额,计算公式:待立应收金额 = 结算总额 - 已立应收金额 | 结算单 |
工作机制
结算立应收主要遵循推单与拉单两种数据流转机制:
NOTE
在结算单列表界面进行多选推单创建应收单时,所选的多笔结算单的客户名称必须完全相同,否则系统将触发合规拦截提示。
适用角色
| 角色 | 主要操作 |
|---|---|
| 交付/工程人员 | 在交付现场核对进度、新建结算单、录入结算明细及金额 |
| 销售人员 | 跟踪交付进度、将已确认的结算单批量推单或拉单生成应收单 |
| 财务人员 | 审核结算单真伪、确认应收单与实际交付单据的金额对齐状态 |
业务场景
场景一:系统集成合同的安装调试结算
某 IT 集成项目合同总额 100 万元,其中包含 15 万元的软件安装调试服务费。这笔服务费规定需按实际实施工程师的签到工时和完成的设备节点进行结算。项目经理在完成第一阶段的 20 台服务器调试后,在系统内新建结算单并录入本次实际结算金额 3 万元。销售人员在系统内选中该结算单,点击 结算应收 生成对应的应收单,驱动后续的款项催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