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结算来源创建结算单
在新建结算单时选择对应的来源对象并生成结算明细。
概述
💡 交付专员或财务专员在新建结算单时,通过选择正确的结算来源(如销售订单产品或合同产品),可以直接拉取源单数据生成结算明细。这能避免手动重复录入,确保结算数据与订单、合同数据的一致性。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角色权限:交付专员、财务专员。
- 前置配置: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已审批通过,且存在待结算的明细产品。
- 依赖条件:系统内已启用对应的结算来源关联规则。
操作步骤
- 在主菜单中,前往 销售执行 > 结算单。
- 在列表页右上角,点击 新建。
- 在新建结算单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客户,并关联对应的销售订单或合同。
- 在 结算明细 区域中,点击 从源单导入。
- 在弹出的导入窗口中,选择对应的来源类型(如 订单产品 或 合同产品)。
- 系统自动加载该来源单据下所有可结算的产品明细。
- 勾选本次需要结算的产品,并录入本次的 结算数量 或 结算金额。
- 检查导入的单价、折扣等字段是否正确。
- 确认无误后,点击 保存。
预期结果
- 成功创建并保存结算单,结算单中包含所选源单的产品明细。
- 结算明细上自动建立与源单产品的关联关系。
- 对应源单产品上的“已结算数量”自动累加,“可结算数量”自动扣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