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收单直接创建
在应收单模块列表页以拉单方式新建应收单并关联源合同或订单。
概述
💡 从应收单模块直接新建(即拉单模式)适用于集中录入和处理应收账目的场景。销售或财务人员可以在应收单列表页发起创建,通过手动关联特定的合同或订单,将源单的产品明细与价格调入应收分摊计算器中,完成应收单的创建。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角色权限:销售人员、财务出纳或拥有应收单创建权限的管理角色。
- 前置配置:已在后台定义应收单的主页面布局和字段规则。
- 依赖条件:系统内已存在处于未锁定且未超额立应收的生效合同或订单数据。
操作步骤
- 在 CRM 模块中,前往 应收单 列表页。
- 点击列表右上角的 新建。
- 进入源数据选择窗口,选择对应的关联对象类型:
- 勾选 合同(或销售订单)。
- 在搜索框中输入源合同编号或名称,在筛选结果中选中(单选)目标记录。
- 点击 确定,系统自动调入该合同的客户、主金额及未分摊的产品明细。
- 进入应收金额分摊页面,输入本期的 应收金额(或收取比例)。
- 使用 全部填入 或 将余额填入,把待分摊金额彻底分配至产品明细行上,确保“待分摊金额”归零。
- 点击 下一步,补充填写应收单名称及预计的 计划回款日期。
- 确认无误,点击底部的 保存。
NOTE
业务规则与说明:
- 1. 直接创建应收单,点击"新建"。
- 2. 需先选择数据,在选中(单选)一个合同或订单后,进入应收选配页面。
- 3. 之后操作与合同推单相同。
预期结果
- 成功在应收单列表页拉单新建一笔应收单。
- 新建的应收单据中,关联客户及源合同的数据被准确携带,状态进入执行中。
- 源合同的“已立应收总额”随之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