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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结算立应收

设定以订单为结转基准、在销售完成结

概述

💡 设定以订单为结转基准、在销售完成结算确认或发货单出库扣存时正式生成应收账目的立账规则。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角色权限:财务专员
  • 前置配置:完成订单发货单与仓库配置。
  • 依赖条件:无

配置步骤

  1. CRM 管理 首页,前往 财务往来配置 > 应收立账逻辑设置,点击 新建立账规则
  2. 选择生成机制为 结算/发货立应收,选择触发节点为 发货单状态变更为已发货
  3. 立账金额核算 栏中,选择计算基底为“按当前发货单明细的 SKU 折后金额之和立账”,排除未发货部分。
  4. 设定对分批多次发货订单的处理方式为 按发货批次独立立账并生成各自账期的应收款计划
  5. 点击页面下方的 保存并激活,使结算立账逻辑生效。

验证方法

  • 针对一个包含 10 件产品的订单,先行首批分发 3 件货物,验证系统是否仅生成这 3 件货物价值的应收款项记录,另外 7 件则等待下一批次出发后独立立账。

注意事项

NOTE

本配置项修改后,只会对后续新产生的数据起效,历史存量单据不会受到溯及影响。如果需要覆盖历史单据,请联系服务商进行系统级脚本清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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