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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结算来源创建结算单

在新建结算单时选择对应的来源对象并生成结算明细。

概述

💡 交付专员或财务专员在新建结算单时,通过选择正确的结算来源(如销售订单产品或合同产品),可以直接拉取源单数据生成结算明细。这能避免手动重复录入,确保结算数据与订单、合同数据的一致性。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角色权限:交付专员、财务专员。
  • 前置配置: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已审批通过,且存在待结算的明细产品。
  • 依赖条件:系统内已启用对应的结算来源关联规则。

操作步骤

  1. 在主菜单中,前往 销售执行 > 结算单
  2. 在列表页右上角,点击 新建
  3. 在新建结算单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客户,并关联对应的销售订单或合同。
  4. 结算明细 区域中,点击 从源单导入
  5. 在弹出的导入窗口中,选择对应的来源类型(如 订单产品合同产品)。
  6. 系统自动加载该来源单据下所有可结算的产品明细。
  7. 勾选本次需要结算的产品,并录入本次的 结算数量结算金额
  8. 检查导入的单价、折扣等字段是否正确。
  9. 确认无误后,点击 保存

预期结果

  • 成功创建并保存结算单,结算单中包含所选源单的产品明细。
  • 结算明细上自动建立与源单产品的关联关系。
  • 对应源单产品上的“已结算数量”自动累加,“可结算数量”自动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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