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定制规划
在进行 PaaS 平台的数据建模和开发配置前,制定合理的对象定制规划至关重要。良好的对象与字段建模方案不仅能降低后续的页面布局和规则配置成本,更能保障系统长期运行时的可维护性和扩展性。
设计对象的基本原则
当业务数据需要独立保存、独立查询、拥有独立权限或生成独立报表时,建议创建独立的对象。
1. 适合创建对象的情形
- 数据长期留存:需要长期保存、流转和追溯的核心业务记录(如:配送单、设备台账、客户投诉单)。
- 独立的交互界面:数据需要独立的列表页进行筛选,或需要独立的详情页供用户阅读与编辑。
- 复杂的关系引用:该业务实体需要与系统中多个其他对象建立多对一或一对多的关联关系。
- 精细的安全控制:需要针对该业务数据设定独立的可见范围、编辑权限以及部门/角色隔离规则。
- 业务流程驱动:数据需要作为审批流、工作流或自动化规则的触发起点或处理目标。
2. 不建议创建对象的情形
- 仅为分类属性:如果该数据仅仅是用来对其他数据进行分类,建议使用 单选 或 多选 字段,而不是创建独立对象。
- 少量补充信息:如果仅是某主对象的少量非共性字段,建议将其作为主对象的自定义字段,并在页面布局中配置动态显示,避免过度拆分。
- 临时性数据收集:对于一次性或临时收集的数据,频繁创建对象会消耗系统配额,增加维护复杂度。
规划预设对象与自定义对象
在实际规划中,管理员应优先评估系统内置的预设对象是否能覆盖当前的业务实体。
- 优先使用预设对象:如果业务实体的核心逻辑与系统预制对象(如
客户基本资料、商机、合同等)基本一致,建议通过在预设对象上新增自定义字段和调整布局来扩展,以最大化复用系统已有的流程和权限体系。 - 慎重创建自定义对象:只有当业务实体的生命周期、权限控制以及页面操作完全独立,且预设对象无法通过扩展满足需求时,才考虑创建自定义对象。
| 评估维度 | 预设对象扩展 | 新建自定义对象 |
|---|---|---|
| 设计成本 | 极低,仅需按需添加部分自定义字段。 | 较高,需要从零配置所有字段、关系、页面布局和权限规则。 |
| 功能复用 | 可以直接复用系统内置的专属业务逻辑与流程。 | 无法复用系统特定内置功能,所有逻辑需手动配置。 |
| 配额消耗 | 不占用自定义对象配额。 | 占用自定义对象资源配额。 |
| 长期维护 | 随系统自动升级,维护成本低。 | 随业务变化需要管理员手动调整,存在一定返工风险。 |
自定义对象资源配额与限制
在规划自定义对象前,必须了解当前系统版本对应的自定义对象资源配额,避免在系统设计中超出额度限制。
1. 不同系统版本的自定义对象配额限制
| 版本名称 | 自定义对象数量上限 |
|---|---|
| 专业版(standardpro_edition)及子版本 | 0 |
| 旗舰版(strengthen_edition)及子版本 | 30 |
| 集团版(enterprise_edition) | 300 |
| 2024 专业版(standardpro_2024_edition) | 10 |
| 2024 旗舰版(strengthen_2024_edition) | 50 |
| 2024 集团版(enterprise_2024_edition) | 300 |
2. 特定应用的赠送配额逻辑
部分应用在购买或启用时,系统会额外赠送一定数量的自定义对象配额:
| 启用应用名称 | 赠送自定义对象数量 |
|---|---|
| 高级外勤(advanced_outwork_app) | 10 |
| 互联应用基础包(interconnect_app_basic_app) | 10 |
| 2024 版高级外勤(advanced_outwork_2024_app) | 不再赠送 |
WARNING
超出版本上限或赠送额度后,将无法再新建自定义对象。若业务扩展需要更多对象,请联系系统管理员或官方销售人员购买额外的自定义对象资源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