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工作流程
管理工作流程的启停、复制、删除和白名单。
概述
工作流程发布后,管理员可根据业务变化启用、停用、复制或删除流程。对于统计字段或引用字段触发的工作流,可通过白名单控制哪些字段变更允许触发工作流。
开始之前
- 您拥有工作流程管理权限。
- 工作流程已创建。
- 您已确认流程是否仍适用于当前业务。
管理基础操作
| 操作 | 说明 |
|---|---|
| 启用 | 只有启用中的流程可以自动触发工作流 |
| 停用 | 停用后,对象数据变化不再触发该工作流 |
| 复制并新建 | 复制当前工作流并创建新流程;支持修改对象、触发器和筛选器 |
| 删除 | 已停用工作流程可删除;已删除的工作流定义无法恢复 |

配置白名单
白名单用于控制统计字段或引用字段触发工作流的范围。只有白名单中的统计字段或引用字段可触发工作流。
例如,一个字段下配置了 10 个工作流,但实际业务只需要触发其中 2 个工作流,可使用白名单缩小触发范围。
- 打开工作流程高级功能。
- 进入 白名单 设置。
- 选择允许触发工作流的统计字段或引用字段。
- 保存配置。
- 使用测试数据验证触发结果。


管理建议
- 停用不再使用的工作流,避免对象数据变化时误触发。
- 删除前确认无需保留工作流定义。
- 复制并新建后,请重新检查对象、触发器、筛选器和后动作。
- 白名单变更后,请使用测试数据验证触发范围。
预期结果与验证
- 新建或编辑测试数据。
- 检查启用中的工作流是否自动触发。
- 停用工作流后,再次编辑测试数据。
- 检查工作流不再触发。
- 配置白名单后,验证非白名单字段不会触发工作流。
人工审核
以下内容需要人工复核:
- 工作流程高级功能入口。
- 白名单支持的字段类型。
- 删除后是否保留执行日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