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重规则参考
查阅查重匹配规则和特殊处理逻辑。
企业类型差异
| 环境 | 字段 | 规则 |
|---|---|---|
| 正式企业 | 主属性 | 不区分大小写 |
| 正式企业 | 普通文本 | 区分大小写 |
| 正式企业 | 查找关联 | 不区分大小写 |
| 沙盒企业 | 主属性精确匹配 | 区分大小写 |
| 沙盒企业 | 主属性模糊匹配 | 不区分大小写 |
| 沙盒企业 | 普通文本精确匹配 | 区分大小写 |
| 沙盒企业 | 普通文本模糊匹配 | 不区分大小写 |
| 沙盒企业 | 查找关联精确匹配 | 区分大小写 |
特殊字符处理
主属性查重会过滤特殊符号。标点符号不能作为主属性的区分条件。
手机号处理
手机号中的括号会被转换为空格。系统按空格分割号码,只要有一个数字段匹配,就会判定为重复。建议使用连字符 - 替代括号。
数据范围
查重支持自定义数据范围。默认范围包含已作废数据。只有符合数据范围的已有数据参与查重。
模糊查重
| 关键字长度 | 匹配规则 |
|---|---|
| 少于 6 个字 | 根据 ES 分词 100% 匹配 |
| 6~9 个字 | 允许最多 25% 分词不匹配 |
| 超过 9 个字 | 按 75% 分词匹配 |
空值处理
| 配置 | 说明 |
|---|---|
| 匹配空值 | 新建字段为空时,与已有空值数据判定重复 |
| 不匹配空值 | 新建字段为空时,不与已有空值数据判定重复 |
| 为空不参与 | 新建字段为空时,该字段不参与查重 |
特殊场景
- 线索转客户不进行查重校验,需在管理后台单独控制。
- 同时新建主从对象时,从对象不支持查重。
- 客户和联系人同时新建时,查重规则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