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置转换规则
在管理后台配置两个关联对象之间的转换路线、字段映射、反向回写逻辑、单据自动关闭策略与超额检查公式。
概述
💡 通过设置转换规则,管理员可以定义单据下推或拉取时的数据映射。配合回写规则与超额控制,系统能够自动维持源单与目标单之间的数量额度平衡,并在业务处理完毕时自动关闭源单。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角色权限:您必须拥有系统管理员权限。
- 前置配置:目标对象和源对象之间必须已经创建了 查找关联字段。如果源对象和目标对象都包含从对象(明细),其从对象之间也必须建立物理关联关系,否则系统将无法支持后续的数据追踪、回写与自动关闭。
配置步骤
第一步:新建转换规则
前往 管理后台 > 业务规则管理 > 对象转换规则。

点击 新建 按钮(或选择已有规则点击 复制 以生成一条独立的新规则)。
- 注意:已启用的规则无法直接删除,如需删除必须先将其修改为“禁用”状态。
第二步:维护基本信息
填写唯一的 规则名称(不可与系统内已有规则重复)。
在 备注 框中,填写该转换规则的作用说明。
保持 启用 按钮处于开启状态。

第三步:设置转换关系与业务类型
- 在 源对象 与 目标对象 中,选择要转换的单据类型。
- 配置 业务类型映射,确保源单的特定业务类型能够正确转换到目标单的对应业务类型中。
- 在 数据范围配置 区域中,配置过滤条件来限制哪些源单数据可以触发此转换规则。
第四步:维护转换字段映射
- 进入 字段映射 页面。
- 逐一将目标单字段映射到源单的相应字段上(源字段与目标字段类型必须保持一致,且至少需要配置一个字段转换映射)。
第五步:设置数据回写规则(可选)
通过回写规则,目标单在保存或提交数据后,会自动将数值累加或更新回源单的指定字段中。
在 回写规则 区域,开启回写开关。
设定回写时机(默认为目标单保存或提交后即时回写)。
指定回写字段。您可以使用源单上的计算字段或统计字段(例如“已采购数量”、“未采购数量”)来承接回写数据。
TIP
典型场景示例: A 部门提交了“采购申请单”,申请采购 3 台电脑(主对象为申请单,从对象为申请明细,申请采购量为 3)。 采购部门在创建“采购订单”时:
- 第一次采购了 2 台:系统回写源单已采购量为 2,未采购量自动计算为 1(3 - 2 = 1)。
- 第二次采购了 1 台:系统回写源单已采购量为 3,未采购量自动计算为 0。

第六步:设置源单关闭逻辑与策略
当源单的待办任务处理完毕后,系统需要自动将其关闭(归档),避免后续重复选择或采购。
配置关闭标识字段:在源单中新建一个关闭标识字段(如选项型字段“是否完成采购”,选项值为“是”/“否”,其中“是”为关闭标识)。
设置关闭触发条件:当「未采购量」小于等于 0 时,系统自动触发单据关闭,将关闭标识字段的值从“否”修改为“是”。

选择主对象关闭策略:
- 全部从对象数据都关闭后,主对象数据关闭:适用于包含明细表(如采购明细)的单据。例如:申请单中同时有笔记本电脑和显示器,只有当电脑和显示器明细均采购完毕(对应的从对象均关闭)后,采购申请单(主对象)才会自动关闭。
- 主对象转换后即关闭:适用于没有从对象映射的扁平化单据,一旦完成转换即自动关闭源单。

第七步:配置超额检查功能
为了防止目标单填写的数量超出源单限定的额度,需要启用超额刚性拦截。
在 超额检查 区域,编写判断公式。
- 注意:计算公式中的字段选择均基于目标对象视角。如需选择源单字段,可通过源单的查找关联字段进行关联获取。
配置公式示例:配置
目标采购量 - 已采购量 < 0。填写报错提示语:如“采购订单数量已超出申请配额,请重新输入!”。当回写校验或源单关闭前触发超额检查且不通过时,系统自动拦截并阻断回写与单据保存。

前台使用验证
规则配置完成后,用户可以在前台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使用:
1. 源单下推转换
在源单(如采购申请单)详情页中,右上角会出现配置好的转换按钮。点击该按钮,系统会自动匹配规则,跳转到目标单新建页面,带入数据。若存在多条匹配规则,将弹出选择框供用户选择。

2. 目标单参照新建(拉取)
在目标单(如采购订单)的新建页面中,点击右上角的 参照新建 按钮。在弹出的数据列表里选择源单数据,系统即可自动将数据拉取并回填到新建页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