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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款)组件
在自定义对象中加入支付(收款)组件,使对象直接具备收款到企业钱包的功能。
核心能力
自定义对象加入支付(收款)组件后,可直接在业务流程中发起收款。
支持支付宝支付和微信支付。
前提条件
IMPORTANT
企业需在
企业钱包
中绑定第三方账户(微信、支付宝)。
接入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扫码收款和订货通应用均可以使用支付宝支付或微信支付。
配置要点
属性
说明
每对象上限
最多添加 1 个支付(收款)组件
支付方式
支付宝、微信支付
前置条件
企业钱包已绑定第三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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