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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款)组件 ​

在自定义对象中加入支付(收款)组件,使对象直接具备收款到企业钱包的功能。

核心能力 ​

  • 自定义对象加入支付(收款)组件后,可直接在业务流程中发起收款。
  • 支持支付宝支付和微信支付。

前提条件 ​

IMPORTANT

  • 企业需在 企业钱包 中绑定第三方账户(微信、支付宝)。
  • 接入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扫码收款和订货通应用均可以使用支付宝支付或微信支付。

配置要点 ​

属性说明
每对象上限最多添加 1 个支付(收款)组件
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支付
前置条件企业钱包已绑定第三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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