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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转换规则产品概述

基于元数据模型的对象转换引擎,支持单据之间的下推转换、参照拉取、反向数据回写与源单自动关闭。

业务价值

在企业业务流程中,不同单据之间不仅存在单纯的数据映射,还伴随着业务量的控制与状态的协同(如采购申请流转为采购订单后,需要自动反向更新采购申请的“已采购数量”和“关闭状态”)。对象转换规则为企业提供以下核心价值:

  • 全程自动化下推与拉取:配置转换路线后,前台用户可一键下推生成目标单,或者在目标单上参照源单拉取新建,避免人工录入。
  • 业务状态智能闭环:通过配置“回写规则”和“关闭策略”,目标单生效后自动将累计数据反写回源单,并在完成时自动关闭源单,实现业务闭环。
  • 刚性超额防呆控制:支持对转换过程进行“超额检查”,防止目标单录入量超出源单申请量,保障企业预算或配额合规。

核心配置元素

对象转换引擎的核心功能模块包含:

  • 转换关系与路线:定义哪些对象可以转换,支持主从对象的关联映射。
  • 转换字段配置:指定目标单字段如何直接或通过计算获取源单的数值。
  • 回写与关闭逻辑:设定目标单反向更新源单的字段(如使用计算或统计字段)以及源单自动关闭的条件。
  • 超额检查:在回写及关闭前执行公式校验,超额时进行拦截。

对象转换配置流程

相关术语

  • 源单:指被转换的原始对象单据。例如:采购申请单转换为采购订单,采购申请单即为“源单”。
  • 目标单:指转换后生成的接收端对象单据。例如:采购申请单转换为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即为“目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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